跳到主要內容區

2013 台灣燈會-全國花燈競賽

 

 

2013 台灣燈會-全國花燈競賽

一、依據:交通部觀光局 101 年 3 月 22 日觀旅字第 1015000573 號函辦理。

二、宗旨:

(一)配合 2013 台灣燈會,辦理全國花燈競賽,推展民俗技藝,發揚固有文化,

並促進觀光事業之發展。

(二)激發師生與社會人士創造思考,培養良好互動合作的精神。

三、主辦單位:交通部觀光局、新竹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

四、承辦單位:竹東國小、湖口高中、光明國小、上舘國小

五、競賽組別:

競賽組別

報名資格

 

親子組(國小、幼稚園)

 全國公私立國小或幼稚園親子、師生共同製作。

 

國中組

全國公私立國中、高中附設國中部、國中附設補校師生共同製作。

 

高中職組

全國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及進修學校、五專前三年師生共同 製作。

 

大專社會組

全國各大專院校及對製作花燈有興趣之民眾共同製作(含各級 學校教師)。

 

機關團體組

全國各機關團體對製作花燈有興趣之民眾共同製作。

 

客家風情組

 全國各界對製作花燈有興趣之民眾共同製作,以客家風情(例 如:花卉、歌謠、特產、建築等包含客家元素、材料)為主題。

 

【備註】

1、親子組、國中組、高中職組得採親師生、師生或親子等組隊方式共同參與 製作,每件作品作者最多以 5 人為限,惟學生人數不得少於 1/2。

2、親子組、國中組、高中職組、客家風情組(該組作者為高中職以下親師生、 師生或親子)每件作品之指導教師以 2 名為限。

3、大專社會組、機關團體組、客家風情組每件作品作者最多以 5 人為限。

六、競賽主題:除客家風情組限制主題外,其餘組別形式不拘,自由創作。

七、作品規格與注意事項:

 (一)各組參賽花燈整體規格:

長、寬、高(至少 1 項)不得小於「1.2 公尺」,長、寬均不得超過「2.5公尺」。

 (二)花燈製作時,以較完整的個體設計,俾便於佈置,且作品應強調安全性與 燈座亮度,並以平放式為限,不提供懸吊設施。

 (三)材質採防水、牢固、不易破損為原則,作品宜採環保素材,即可回收、低污染、省資源之材料或廢棄物,以節能減碳為原則。

(四)供電方式係以臨時電或發電機供電,採插電發光式(交流電 110 伏特)。

(五)作品均須由內部發光,每組件耗電量以不超過「700W(燭光)」為原則,每 件總耗電量以「1500W(燭光)」為上限。

(六)每件作品必須設置「2 公尺以上延伸性插頭」,以便插電。

 ( 七)採用乾電池、探照燈或蠟燭為光源,或以紙質、易碎等不耐潮材質製作之 作品一律不予收件,另展覽期間不提供遮雨設施。

八、報名方式:

為利展場規劃,採「網路報名」,自 101 年 10 月 22 日(週一)至 12 月 21 日(週 五)止至活動網站報名

(網址:http://lantern.hcc.edu.tw),輸入參賽作品相關資訊, 並於 102 年 2 月 1 日(週五)前上傳作品圖檔(成品),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報名者, 概不受理。

更詳細之競賽相關資訊請參閱下載附檔。

 
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