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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 台灣燈會-全國花燈競賽 一、依據:交通部觀光局 101 年 3 月 22 日觀旅字第 1015000573 號函辦理。 二、宗旨: (一)配合 2013 台灣燈會,辦理全國花燈競賽,推展民俗技藝,發揚固有文化, 並促進觀光事業之發展。 (二)激發師生與社會人士創造思考,培養良好互動合作的精神。 三、主辦單位:交通部觀光局、新竹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 四、承辦單位:竹東國小、湖口高中、光明國小、上舘國小 五、競賽組別:
六、競賽主題:除客家風情組限制主題外,其餘組別形式不拘,自由創作。 七、作品規格與注意事項: (一)各組參賽花燈整體規格: 長、寬、高(至少 1 項)不得小於「1.2 公尺」,長、寬均不得超過「2.5公尺」。 (二)花燈製作時,以較完整的個體設計,俾便於佈置,且作品應強調安全性與 燈座亮度,並以平放式為限,不提供懸吊設施。 (三)材質採防水、牢固、不易破損為原則,作品宜採環保素材,即可回收、低污染、省資源之材料或廢棄物,以節能減碳為原則。 (四)供電方式係以臨時電或發電機供電,採插電發光式(交流電 110 伏特)。 (五)作品均須由內部發光,每組件耗電量以不超過「700W(燭光)」為原則,每 件總耗電量以「1500W(燭光)」為上限。 (六)每件作品必須設置「2 公尺以上延伸性插頭」,以便插電。 ( 七)採用乾電池、探照燈或蠟燭為光源,或以紙質、易碎等不耐潮材質製作之 作品一律不予收件,另展覽期間不提供遮雨設施。 八、報名方式: 為利展場規劃,採「網路報名」,自 101 年 10 月 22 日(週一)至 12 月 21 日(週 五)止至活動網站報名 (網址:http://lantern.hcc.edu.tw),輸入參賽作品相關資訊, 並於 102 年 2 月 1 日(週五)前上傳作品圖檔(成品),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報名者, 概不受理。 更詳細之競賽相關資訊請參閱下載附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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